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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加速淘汰低效VOCs治理设施
近日,嘉兴海宁市环境保护局发布了《海宁市包装印刷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实施方案》,计划在今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包装印刷行业的污染整治提升工作。方案列出了八项主要整治任务,其中一项重点是“全面淘汰低效治理设施”,明确要求淘汰使用低温等离子、光催化和光氧化等技术的低效VOCs(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治理设施,并推动这些设施的升级改造。
类似地,杭州市环境保护局此前也发布了针对复合布加工、废橡胶利用、废塑料加工、木质家具、玻璃制造、化工和电镀等七个行业的环境污染整治提升实施方案,同样提出了“全面淘汰低效VOCs治理设施”的要求。需要淘汰的技术主要包括单一低温等离子、光氧化、光催化、单一水喷淋吸收等以及这些技术的组合工艺。同时,方案强调推广采用浓缩+燃烧等高效VOCs处理设备。
从更广泛的视角看,浙江省在其《浙江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中也强调了持续开展低效失效VOCs治理设施的排查整治工作,除了恶臭异味治理之外,将全面淘汰低温等离子、光氧化、光催化等废气治理设施。嘉兴与杭州、宁波、湖州、绍兴和舟山等城市作为国家重点区域,需完成五项重点治理任务及三项管理要求。
作为积极响应国家环保政策的省份,浙江省一直走在前列。2023年末,国务院发布的《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强调了“强化VOCs全流程、全环节综合治理”的重要性,并鼓励研究低浓度、大风量、中小型VOCs排放污染治理技术,以提升关键功能性吸附催化材料的效果和稳定性。
随后,生态环境部公布了《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要求全面排查和整治低效失效的大气污染治理设施,并建立相应的排查整治清单。该文件规定了具体的时间节点: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力争在2024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整治,其他区域则应在2025年10月底前基本完成。
面对紧迫的时间表和繁重的任务,浙江省及其下辖城市近期密集出台了针对重点行业的污染整治提升实施方案,以落实国家政策的具体要求。
为何存在低效VOCs治理设施?
随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深入,提高工业企业的VOCs治理效率成为重中之重。然而,一些企业仍然倾向于选择成本较低、设施简陋、工艺落后的治理设施,如活性炭吸附、UV光解、光催化、低温等离子等,这些设施往往无法满足更高的减排标准,并且存在运行不稳定、超标排放等问题。
根据《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的标准,VOCs治理设施失效的情形包括治理工艺不适用、去除效果差、装备简陋、运行维护不当等问题。
高效VOCs治理设施的选择
高效的VOCs治理设施通常包括RTO/RCO等关键装备,这类设施虽然初期投入和维护费用较高,但在废气浓度较高时可通过二次余热回收来降低成本,适用于重点行业和重点排污企业。
另一种值得推广的技术是溶剂回收,它可以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减少碳排放,在多个行业中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
此外,探索实施“绿岛”模式来集中管理中小型污染源也是一种有效的方式。通过建设诸如集中供热中心、集中喷涂中心、有机溶剂集中回收处置中心等项目,可以确保中小型企业得到有效的污染控制。